
中国大陆发起的国际调解院公约签署仪式在香港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出席签署仪式,代表中国成为首个签署公约的国家。
综合央视新闻、香港电台和《星岛日报》报道,国际调解院公约签署仪式星期五(5月30日)上午10时在香港湾仔君悦酒店举行。
王毅在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的陪同下进入会场,出席签署仪式。大会先播放有关成立国际调解院及未来工作的宣传片,王毅之后上台签署《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代表中国成为首名签署公约的国家,其他签署国代表也逐一上台签署。
签署公约的国家有:中国、阿尔及利亚、白罗斯、贝宁、柬埔寨、喀麦隆、刚果共和国、古巴、吉布提、多米尼克、赤道几内亚共和国、埃塞俄比亚、加蓬、几内亚比绍、印尼、牙买加、肯尼亚、基里巴斯、老挝、毛里塔尼亚、瑙鲁、尼加拉瓜、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塞尔维亚、所罗门群岛、苏丹共和国、东帝汶、乌干达、瓦努阿图、委内瑞拉及津巴布韦。
来自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欧洲60多个国家和联合国等近20个国际组织的高级别代表、前政要以及国际知名专家共同出席当天的签署仪式。下午还会举办国际调解论坛,围绕“国家间争端调解”和“国际投资商事争端调解”展开研讨。
报道称,国际调解院是全球首个专门通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由中国与18个国家推动建立。国际调解院根据当事方自愿,可调解国家间、国家与他国投资者间以及国际商事争议。
中国在2022年与立场相近国家达成《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正式启动筹建进程。2024年10月,中国与18个国家完成《公约》谈判,将国际调解院总部设在香港。根据《公约》规定,三个以上签署国根据国内法律程序批准《公约》后,国际调解院即正式成立,预计可于2026年初开业运营。
香港特首李家超星期二(27日)称,国际调解院地位“等同于设于海牙的联合国国际法院和常设仲裁法院”,将有利于香港提升国际地位、带来经济效益、完善香港法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