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通报,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家烧烤店在2023年6月发生的爆炸事故一审结果出炉,涉案15人获刑。

中共银川市委宣传部星期五(5月30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通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当天上午依法对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涉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对银川富洋烧烤民族街店投资人、实际经营者张洪显和刘国,宁夏龙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文波,宁夏国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周志国等15名被告,依法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判处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禁止其中三名被告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并对其中三名罪责较轻、符合法定条件的一线员工依法适用缓刑。

审理查明,2023年6月21日晚上8时37分许,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民族街店发生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此次事故是一起因相关企业违法违规检验、经营,并配送不符合标准的液化石油气瓶,烧烤店在使用中违规操作发生泄漏爆炸等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法院认为,张洪显等12名被告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情节特别恶劣,行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周志国等三名被告身为液化石油气检测机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行为均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根据各被告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在犯罪中所起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崔文波等被告在宣判后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新华社去年1月报道,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故调查报告,查明位由于店内未组织疏散,导致伤亡扩大,爆炸最终造成31人死亡、七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114万5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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