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既然当时两岸两个竞争性政权都不认为台湾归属是个问题,联合国大会何必多此一举?如果要提,也只能是提醒各方注意这一事实,而非否认或质疑它。
美国国会众议院当地时间5月5日通过两项涉台法案,其中一项名为《台湾国际团结法案》(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强调联大第2758号决议“并未处理台湾与台湾人民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也没有在中国与台湾关系上采取立场,或包含任何关于台湾主权的声明”。因此,法案要求美国在各个国际组织中的代表,“应通过话语权、投票权及影响力,倡导这些组织抵抗中国试图扭曲涉及台湾的决议、用词、政策或程序等作为”。
长期关注台湾问题的读者应该知道,近年来美国和西方国家几乎不约而同地卯上联合国大会,于1971年10月25日通过的第2758号决议。多个国家的议会通过相关议案,多位政治人物公开表态,焦点不外以下两个:一是决议没有提及台湾的法律地位/主权归属问题,所以法律地位未定;二是决议只解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没有解决台湾的代表权问题,所以国际社会要正视这个问题。这是要从根本上否定中方长期坚持的一个中国原则。
中方在国际社会一直坚持的一个中国原则,实际上包含两层含义,或曰两根支柱:一是“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中方较少强调的是,这两根支柱并非同时确立起来,且确立方式也很不相同。
日本依据《马关条约》统治台湾50年(1895年至1945年),1945年8月日本接受中、美、英、苏在《波茨坦公告》中提出的条件,签署投降书,亚洲战事结束。对中国来说,《波茨坦公告》中最重要的条款就是重申《开罗宣言》关于日本须把满洲、台澎等领土归还中国的要求。1945年10月25日,包括中国在内的主要盟国在台北举行驻台日军投降仪式,通过这个仪式,中方接收了台澎地区主权。也就是说,一个中国原则的第一支柱依据《日本投降书》等文件,率先于1945年10月25日确立起来。
当然,那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尚未成立,也没人预料到四年后会出现新旧两个政权竞争中国代表权。甚至在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前,美方多次公开承认台湾已回归中国,也承认台湾回归中国的依据就是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到《日本投降书》这些国际法文件。但在朝鲜战争爆发后,美方基于在全球对抗共产集团的战略考量,改口抛出“台湾地位未定论”,并以此为基调,拉拢盟友于1951年9月与日本举行旧金山和会,签署《旧金山和约》。和约只规定日本须放弃台澎主权,却未规定应由哪个国家或哪个政权接收主权。
由于当时两岸都声称代表全中国,所以美方作为和会主办方,在与英、法等国协商后,决定两岸都不邀请,由日本自主决定最终与两岸中的哪一方再签署一个双边和约。这里的“自主”只是外交辞令,美方实际施压日方只能与台湾方面签署和约,这就是1952年4月的“中日和约”。和约仍未规定日方应把台澎主权交予何方,但承认该地区人民为中华民国国民,这被当时的蒋介石政权和许多学者解读为日本变相承认台澎主权已交还给中华民国。
但在大陆方面看来,中华民国已于1949年10月消亡,蒋介石集团已无权在国际上代表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是全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同时,中国作为对日作战时间最久、牺牲最大的国家,未被邀请参加对日和会,《旧金山和约》又违背《日本投降书》等文件在台湾问题上的基本精神,模糊法律地位,中方当然不予接受。因此,大陆方面仍坚持认为,依据《日本投降书》等国际法文件,台湾已回归中国。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朝鲜战争爆发后,美方抛出“台湾地位未定论”,并继续在国际上支持蒋介石集团对中国的代表权,但蒋介石集团也反对“台湾地位未定论”,也坚持认为日本投降后台湾已回归中国。两岸之间所极力争执的,只是一个中国原则的第二支柱,即:谁有资格在国际上代表全中国。这个问题经过多年的博弈,到1971年10月联大通过2758号决议后,出现根本转折: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一个中国原则的第二支柱得以完善与巩固。
由此可见,2758号决议的根本任务,是裁决两岸两个政权中谁有资格在联合国代表全中国,而非台湾的法律地位或主权归属问题,因为当时两岸均坚持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自己是这个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所以台湾的归属根本不是问题。既然当时两岸两个竞争性政权都不认为台湾归属是个问题,联合国大会何必多此一举?如果要提,也只能是提醒各方注意这一事实,而非否认或质疑它。
笔者也注意到,美国学者葛来仪在参与撰写的质疑2758号决议的两份报告中,都提到一件外交往事:1971年10月21日下午,时任美国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在北京与时任中国总理周恩来会谈时,周对2758号决议草案未重申“台湾是中国一部分”表达不满,甚至说出“如果决议草案获得通过,台湾地位就仍未确定”之类的气话。
葛来仪想以此证明,由于2758号决议没有提及台湾主权归属问题,所以台湾的法律地位迄今未定。
笔者认真查阅当时基辛格与周恩来会谈的全部记录,也包括当年11月基辛格向尼克逊总统提交的访华备忘录。结合这些文件的上下文,笔者倾向于认为,这是周恩来在意识到无法把“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表述,添加到决议草案后的一种情绪化反应,而非严肃的立场表达。这一点可以从基辛格的备忘录里得到证明,他向尼克逊汇报说:“中方最感兴趣的事情就是让全世界知道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地位并非未定。”如果葛来仪女士找不到这份文件,笔者愿意提供帮助。
作者王伟男是上海交通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
包毅楠是海南华阳研究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