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中国商务部公告将从星期一(5月1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征收反倾销税,为期五年。

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局星期天(18日)在官网发布以上消息,理由是根据1月16日调查机关初步调查,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化学品共聚聚甲醛(POM copolymers)存在倾销,导致中国大陆共聚聚甲醛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对出口共聚聚甲醛的美国公司征收74.9%的反倾销税,对欧盟公司征收34.5%税,对台湾公司征收3.8%至32.6%不等,以及对日本公司征收24.5%至35.5%不等。其中,共有六家公司被点名须缴纳反倾销税。

共聚聚甲醛是被广泛使用的热塑性塑料,可以部分替代铜、锌、锡、铅等金属材料,并直接用于或经改性后用于汽车配件、电子电器、工业机械、医疗器具、建筑建材等领域。

去年4月22日,六家中国生产商正式向商务部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请,包括中国聚甲醛产能最大生产企业云南云天化。中国商务部于5月19日宣布,对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展开最长可达一年半的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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