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星期天发布公告称,即日起恢复部分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进口,但排除10个都县。
中国海关总署星期天(6月29日)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在持续开展针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的长期国际监测和中国独立取样监测且结果未见异常,日本政府承诺保障输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有关原则,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决定有条件恢复日本部分地区水产品进口。
中国海关总署在公告中说,即日起恢复部分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进口,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埼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0个都县除外。
中国海关总署提到,日本输华水产品企业应当符合中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等相关规定。已暂停进口的水产品生产企业应当重新申请在华注册,获得注册之日起生产的水产品方可输华;对于食用水生动物,其养殖、包装企业也应当重新申请在华注册,完成注册登记之日起方可开展输华贸易。
中国海关总署也说,日本水产品进口申报时,应提交日本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和产区证明。
中国海关总署还指出,对日本输华水产品实施严格监管,一旦发现不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或日本未能有效履行官方监管责任,将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据日本经济新闻和共同社等早前报道,日本内阁秘书长林芳正5月30日宣布,针对中国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一事,两国已在技术层面达成共识,日本将启动恢复水产品出口的相关程序。
日本2023年8月将核废水排海后,中国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在排海计划实施前,中国已对上述10个都县的水产品实施输华禁令。
中日去年9月达成共识,决定在中国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监测并共同进行安全检查等前提下,分阶段恢复日本水产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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