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勇受贿案一审宣判,他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法院星期一(5月19日)一审公开宣判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陕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勇受贿案,对韩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韩勇在1993年至2023年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吉林省纪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陕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干部任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2.61亿余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韩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他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他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9岁的韩勇是吉林九台人,拥有研究生学历。他早年在吉林省检察、纪检系统工作,担任过松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吉林省纪委常委、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等职务。
韩勇在2004年调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0年12月,他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并兼任组织部部长至2013年7月。
韩勇在2015年4月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书记、政委,中国新建集团公司董事长,明确为正部级。
2016年1月,韩勇调职陕西,任陕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直到2022年1月卸任。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间,韩勇任第十三届中国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2023年10月,韩勇官宣被查,去年4月被开除中共党籍,之后被检察机关作出逮捕决定。去年8月,检察机关对韩勇提起公诉,同年12月他在庭上承认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