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赖清德星期天(6月29日)继续展开“国家团结十讲”,声称1946年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台湾没有派员参加。蓝营人士驳斥这一说法,批评赖清德为了罢免活动一直说谎。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赖清德在新竹展开第三讲称,1936年的五五宪草或1946年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台湾是没有派员参加的,一直到七次修宪,台湾人民才是修宪的主体”,建构了以台湾为主体的民主宪政体制,民主就是人民作主的宪政体制。

国民党前发言人林家兴之后在脸书发文,指这一说法“是彻底的、百分之百的事实错误”,并说在五五宪草方面,“没有台湾人参与,废话,当时台湾还是日本帝国底下的殖民地”。

林家兴说,根据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典藏的相关资料,制宪国民大会台湾省代表名册上清清楚楚地记载了1946年台湾省的制宪代表名单。

他也说,制宪国民大会代表的选举方式,虽然并非由台湾省民直接选举,而是采间接选举方式,由各县市议会以及各代表协会组织推举候选人,并经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核定后,由台湾省参议会投票决定,但依然是台湾省的合法代表,“当时战乱年代能够如此已经十分不易,这也是台湾人参与中国(中华民国)民主进程的重要贡献”。

国民党立委吴宗宪则批评赖清德现在为了罢免一直说谎,质问赖清德是否觉得只要不是民进党派的,就不是台湾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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