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宏福苑大火168名遇难者姓名首次公布

针对造成168人死亡的香港大埔宏福苑五级大火,香港警方与廉政公署起诉七名人士及两间公司合共25项控罪,涉及误杀、串谋诈骗、“洗黑钱”、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和逃税。控罪书首度披露大火中所有罹难者的姓名。

综合香港《明报》和大公文汇网报道,警方及廉政公署经调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见后,星期三(6月10日)落案起诉七名人士及两间公司合共25项控罪,案件星期三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包括宏业董事侯华健及何建业、鸿毅董事黄侠然、鸿毅注册检验人员吴跃、黄侠然妻子钟素芬、黄侠然友人洪国伟、鸿毅职员李敏、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及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侠然、何建业、吴跃、宏业及鸿毅分别被控五项误杀罪,涉在11月26日至12月3日期间非法杀死168人。庭上读出控罪书,逐一公布168名死者名单。

第一项误杀罪涉及81名死者,指被告在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期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非法杀死赖志光、陈柱楷、朱卓权、郑玉池、郑崔永秀、黄宝营、苏永权、杜元泉、蔡文英、刘美金、吴惠珍、梁励青、林湘、叶嘉莉、刘秀贤、邓淑萍、薛爱华、杨统英、纪丽明、吴环好、NOVITA、苏兆雄、何梓甄、李房有、林芳、罗瑞先、苏伟勋、张美芬、姚永浓、李国伟、郑桂香、YASMIATI、麦慧兰、王秀云、谭惠萍、DINA-MARTIANA、DARWATI、何华星、李坚玉、陈良本、高锦嫦、苏恩晔、曾玉薇、练志辉、张大彬、刘软绵、刘定嘉、成淑清、余素英、廖秀芳、吴垣志、洪伟香、蔡丽萍、蔡永德、杨淑卿、蔡雪珍、钟勤好、谭丽媚、钟少琼、钟秀珍、区耀辉、吴金霞、罗美英、庄兆基、黄惠贞、SRI-WAHYUNI、黄杏妹、潘桂芳、WIDYANA DESY、陈德新、曾月爱、韩洁玲、陈锦强、邓慧贤、高美玲、李官华、老英、梁锡豪、黄秀惠、陈宝灯及李丽珠。

第二项误杀罪涉及82名死者,指被告在上述同日同地,非法杀死刘春叶、陈耀基、莫淦林、梁碧施、刘文光、谭润嫦、谭康松、SITI-KHOTIMAH、许巧玉、胡耀辉、李泉章、缪少琼、黎锦雄、石桂芳、黎凯琪、白瑞莲、邓欣彤、邓达儿、梁苏妹、曾蕙娴、李欣颖、李俊民、叶碧儿、ERAWATI、李薛明、曾丽馨、麦露恩、卢卓明、甘洁莹、黄仁藻、吴玉珍、冼丽芬、文浩辉、王薇薇、周永光、欧洁贞、吕建章、蒋炳垣、蒋咏琴、郑煦翘、ESTE??BAN MARYAN PASCUAL、卓世俸、周小娟、莫家宝、邓淑贞、张芯悦、张琝浠、陈海慧、郭慧欣、黄丽娟、阮少祥、李峰、钟燕华、曾丽华、汤艳芳、潘俭雅、毛雪莲、黄锦华、SITI-FATONAH、区月英、蔡尚谦、江景钿、任婷、任娟、李炳威、赵月娥、黄嘉星、陈曼玲、梁贤桦、邓玉萍、杨丽婵、黎乃月、谭海成、张碧娟、何淑芬、王思懿、张小玲、叶丽文、叶炳桃、任伴馨、蓝新娥及何伟豪。

第三项误杀罪指,被告约于2025年11月27日,在香港非法杀死杨焕英及洪敬量。

第四项误杀罪指,被告在2025年11月26至27日间,在香港非法杀死李丽雯及何美宝。

第五项误杀罪指,被告在2025年11月26至27日期间某日,在香港非法杀死陈汉标。

香港大埔屋苑宏福苑于2025年11月26日发生五级火灾,全苑共八座大厦,其中七幢起火。此次火灾事故造成168人死亡(包括一名消防员殉职)、79人受伤,是77年以来香港最多人伤亡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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