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余晖 刘一凡(实习生)

据最高检7月3日消息,日前,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任晓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
  • 被告人任晓华利用担任阳泉市政府副秘书长、阳泉市城区区委副书记、平定县县长、阳泉市财政局局长及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任晓华出生于1971年8月,汉族,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

他曾任山西省平定县委副书记、县长,阳泉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等职,于2021年9月任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2024年11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任晓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任晓华被查前,曾因接受高档宴请被公开通报。

2022年8月,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多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被查处问题。

其中提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任晓华等5名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廉洁自律、尚俭戒奢,但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高档宴请。鉴于5人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事实,具有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节,决定对李伟、任晓峰、刘英魁、丁国栋、任晓华等5人予以诫勉。

今年4月,任晓华被双开。

通报提到,经查,任晓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收受礼金,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追求低级趣味,长期参与带彩娱乐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任晓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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