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已完成草拟议员守则,违规者将面对停职的重罚。

据香港政府公报,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星期四(7月3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向记者介绍完善立法会议员履职制度时说,《立法会议员守则》(简称《守则》)草拟工作已完成,全体议员较早前已审阅并支持《守则》。

他指出,这套《守则》全面及系统地整合和优化规范,订明对议员操守及工作表现的要求,包括议员必须时刻注意个人言行、保持个人诚信;行事要以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社会整体利益为依归。《守则》订明议员须在每年度完结后两个月内,完成工作报告给市民查阅,增加透明度。

梁君彦称,《守则》也引入按议员不当行为严重程度而厘定的处分机制,并优化议员利益申报机制等。对议员的处分包括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及当面训诫,或由立法会通过议案训诫、谴责或暂停议员职务。暂停职务期间无权收取议员酬金及津贴。

他说,为执行《守则》,目前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的职能将扩大,并改称为立法会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将按程序处理针对议员不当行为的实名投诉。经立法会授权,监察委员会及其调查小组可行使《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的传召权力调查投诉。 

至于优化现有委员会的运作,梁君彦说,议事规则委员会同意容许非事务委员会的委员,可以加入在事务委员会下成立的政策小组委员会;也规定委员会的职务访问,要有过半数委员参加才可成行等。

此外,梁君彦称,政府账目委员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会,以及查阅立法机关文件及纪录事宜委员会的选举主席程序将简化,如果正副主席只接获一项有效提名,便以书面宣布选举结果,无需举行选举会议等。

梁君彦指出,要落实以上有关完善立法会议员履职制度,以及优化委员会运作,须要修订《议事规则》及《内务守则》相关条文;并由政府提出法案,修订《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令目前的扣薪安排,也适用于所有根据《议事规则》被暂停职务,包括违反《守则》而被暂停职务的议员。

他称,立法会当天已向全体议员发出相关文件及《守则》,供内务委员会在星期五(4日)会议上考虑,若有关建议获得内会通过,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将在7月23日立法会会议上动议决议案。如议案获通过,《守则》和相关新措施将在第八届立法会任期开始当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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