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将提议立法设立替代框架,承认部分在海外注册结婚的同性伴侣特定权利,以落实2023年香港终审法院的裁决。
香港终审法院2023年10月裁定,支持包括民事结合在内的同性伴侣关系,并要求香港政府在两年内制定替代框架使同性伴侣基本社会需求合法化,但未承认同性婚姻或海外同性婚姻在香港的法律效力。
综合法新社和网媒“香港01”报道,港府星期三(7月2日)向立法会提交政策文件,建议通过立法设立同性伴侣登记机制,申请人须同时符合六项条件,包括已在海外注册有效同性婚姻、性别相同、双方年满18岁、其中至少一方为香港居民、双方均无与他人注册有效婚姻,以及双方关系不属亲属限制范围内等。
文件指出,登记成功的同性伴侣将可享有或继续享有有关医疗事务、作出医疗决定、共享医疗资讯,以及处理身后事宜等方面的权利。
然而,文件未涵盖公屋、居屋申请、遗产继承、公务员福利及联合报税等领域的权利,而这些正是香港过去多宗同性伴侣平权司法覆核的争议焦点。在这些案件中,港府均被法院裁定败诉。
港府在文件中仅表示,将继续按照相关司法判决执行,并强调替代框架下的同性伴侣登记关系并不等同婚姻关系。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说,相关议题将于星期四(3日)在立法会委员会会议上跟进,但未明确回应法案能否赶在法院设下的10月期限前完成立法。
法新社指出,香港立法会目前由建制派主导,而建制派议员普遍反对承认同性伴侣法律地位,坚持认为婚姻应限于一男一女。
曾发起司法覆核挑战的岑子杰受访时直言,政府建议的框架内容对同性伴侣的核心权利保障低得“超出想像”。他批评要求同性伴侣必须先在海外注册,未必符合法院要求保障“基本社会需求”的裁决精神;他更指出法院已明确不承认海外同性婚姻,港府的做法自相矛盾。
他呼吁政府倾听民间团体声音,在立法会设立公听会,并加入检讨机制。
婚姻平权协会共同发起人邱铭诺也对替代框架表示失望,指出不少同性伴侣因经济压力未能在海外注册,担心替代框架将带来不公,甚至引发更多法律诉讼。
反对同性婚姻的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则表示,新制度是对于维护传统家庭价值黑暗的一天,感到非常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