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欧盟就中国新生效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表达关切,尤其担忧新法的域外适用条款或将为“长臂管辖”提供法律依据。
中国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其中规定境外组织和个人若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路透社报道,欧盟发言人星期四(7月2日)发表声明指出,该法案恐将进一步限制少数民族的文化、语言及宗教权利,而这些权利理应依照国际人权标准及中国在联合国框架内的承诺得到维护。
该发言人强调:“我们对该法的域外适用深表担忧,欧盟反对任何违反国际法的第三国立法进行域外延伸。我们敦促任何第三国,克制在欧盟境内及其他地区实施跨国针对的企图。”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同一天也发表声明,直指该项法律“存在问题”。声明称,该法迫使中国境外人士“积极推动中共的‘民族团结’议程,否则将面临中国官方的报复”。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重申:“美国将维护我们的主权,保护境内个人免受外国政府与政权过度执法的侵害,防止他们遭到噤声、恐吓、骚扰、伤害或胁迫。”
这项新法在台湾也引发警惕,舆论担忧这项法律可能为北京提供另一个法律依据,借以惩治被界定为“台独”分裂分子的台湾民众。
台湾行政院长卓荣泰星期四称,中国大陆持续制定具有境外管辖与制裁效果的法律工具,形成日益绵密的长臂管辖网络,并不断扩大适用对象,意图迫使台湾人民服从大陆设定的政治框架,强制对台统一政策的法制化推进。
针对外界质疑上述规定涉及“长臂管辖”,中国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6月24日回应说,该规定立足国情、契合法理、符合国际通例,责任追究将依法依规、审慎规范,不影响正常中外人文交流、学术研讨和经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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