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施信访新规 要求民众不得任意跨省越级申诉

中国自星期三(7月1日)起实施新的信访规定,要求民众原则上须在属地反映诉求,未经相关部门出具书面材料,不得跨省越级前往国家信访局和中央部委申诉;同时强调地方部门必须依法受理群众诉求,尽量在属地解决问题。

中国国家信访局上星期五(6月26日)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群众来访登记工作的办法》,并宣布新规自7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信访人应通过书面或网络渠道反映诉求;如选择走访方式,应前往有权处理事项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申请。

新规也要求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起15天内书面告知接收情况以及处理程序,按期规范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各级信访部门也要全程跟进受理办理情况,以避免矛盾累积、信访上行。

新规明确,群众如跨越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单位,前往国家信访局和中央有关部委、单位反映问题,须持有省级机关、单位就相关信访事项出具的告知书、答复意见等书面材料;否则,相关部门将引导信访人返回属地反映诉求。

近年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多次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加强社会治理。这是1960年代诞生于浙江诸暨市枫桥镇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2012年中共十八大后发展为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来完成基层治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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