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北京综合讯)中国证券行业正推动薪酬制度改革,逾40家券商今年陆续公布或修订了薪酬制度,主要集中在绩效薪酬占比、薪酬递延支付、追索扣回机制等,以强化对行业的激励约束体系。
综合《国际金融报》与中国《金融时报》报道,中信证券、国泰海通、中金公司、华泰证券等12家券商上星期五(6月26日)集体发公布了新版薪酬管理制度。中国银河、信达证券等八家券商星期一(29日)晚间公告,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获股东会决议通过。
截至目前,约42家中国券商公布或修订了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其中30余家已获股东会通过。
此次中国券商修订薪酬制度,是监管部门整改要求下的集中落地。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1月实施,提出上市公司应当建立薪酬管理制度,中国证券业协会4月发布修订后的相关指引,引导券商规范相关制度。
各家券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绩效薪酬占比、递延支付、薪酬止付、追索扣回机制等。
关于绩效薪酬占比,约37家券商提出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薪酬的浮动比例要求,大多数券商将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设定为不低于50%。
多家券商对高管、核心业务人员、风险岗位人员等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递延支付比例普遍不低于绩效薪酬的40%,递延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首次支付不早于绩效薪酬归属年度后的第二年。
此外,多家券商提出,若相关人员存在违法违规、重大失职等情形,公司可对其绩效薪酬进行止付、减少支付,甚至追索扣回已支付薪酬,中信证券、中信建投等券商还提出,追索扣回范围适用于离职和退休的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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