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将在星期三(7月1日)起施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德国政府对此表示高度关切,认为新法为中国现行少数民族政策提供更广泛的法律基础,因此“存在进一步削弱少数民族语言教育以及宗教自由等权利的巨大风险”。
据《德国之声》报道,德国外交部发言人星期一(6月29日)发表上述言论,并称新法包含允许对“中国境外的个人和组织”追究法律责任的条款。“在我们看来,这些条款拥有相当大的解释空间,因此存在跨国针对的风险。”
中国今年3月通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新法要求,在与少数民族语言并用的公共场所,应“突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也对港澳台侨作出规定,包括支持港澳开展中华民族历史、中华文化和国情教育。
长期以来,多个人权组织批评中国政府通过强化同化政策,推动少数民族融入以汉族为主体的社会体系,并压缩少数民族在语言、文化和宗教等方面的空间。
此前,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图尔克也曾对新法表达关切,认为此举可能限制少数民族语言教育,以及宗教信仰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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