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立即报告。

据新华社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星期二(6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拟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024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提请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审稿拟明确,国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立即报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接到相关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向上一级部门和国务院部门报告。

草案二审稿还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实际需要、情势变化、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等及时修订。

此外,草案二审稿也明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三部法律之间的适用关系,进一步完善了县级政府开展应对工作的程序和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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