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原书记罗保铭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他被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新华社星期三(6月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罗保铭利用担任天津市商业委员会主任、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南省省长、海南省委书记、十二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现年73岁的罗保铭是天津人,历史学硕士。1978年高考恢复后,罗保铭考入天津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1981年毕业后入职共青团天津市委,短短四年内从天津团市委青工部干部迅速升至天津团市委书记、共青团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常委,跻身正厅级。
1997年,罗保铭任天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晋升副部级。
2001年,罗保铭离开天津,空降海南省出任省委副书记,2007年任省长,2011年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直至2017年。
2017年,罗保铭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次年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3年3月卸任。
去年7月,罗保铭被官宣主动投案,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第二名主动投案的原省委书记,也是去年落马的第六名正部级官员。今年1月,罗保铭被通报开除中共党籍,通报指他长期与政治骗子不正当交往,在重要干部任用上听任亲友“推荐”干预,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长期无偿接受企业提供的高档服务。
您查看的内容可能不完整,部分内容和推荐被拦截!请对本站关闭广告拦截和阅读模式,或使用自带浏览器后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