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甸南镇一名干部涉嫌违规违纪聚餐饮酒,被党内严重警告两年后拟获提拔。
据澎湃新闻报道,大理州委组织部星期五(5月23日)发布一则州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其中现任剑川县甸南镇中共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的谢勤拟任县(市)委常委。
谢勤出生于1987年,曾任共青团剑川县委副书记、马登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共青团剑川县委书记,剑川县甸南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等职务,2022年任甸南镇党委书记。
谢勤曾于2023年2月6日至9日,在参加州委党校培训期间违规违纪聚餐饮酒、接受宴请。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后续通报指出,剑川县参训学员与其他少数学员、公职人员相互邀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多次违反干部教育培训纪律及学员管理规定不假外出,违规聚餐饮酒,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事发后,包括谢勤在内的24名违规违纪参与聚餐饮酒参训学员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3年7月,“清廉大理”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剑川县召开,谢勤对“剑川事件”以案促改情况进行汇报时说:“‘剑川事件’发生以来,我始终牢记自己是案中人、片中人,将自己摆进去,在整改各个阶段均敢于揭短亮丑、直面问题。同时,又牢记自己作为党委书记的‘头雁’职责,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从严从实抓好以案促改工作。”
大理州委书记杨国宗对甸南镇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勉励谢勤放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
公开资料显示,中共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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