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海巡署通报四艘中国大陆公务船在台湾东部海域航行,并部署五艘巡防舰监控。
中国大陆交通运输部星期六(6月6日)组织开展台湾东部海域海上交通专项执法,并指这是针对日本和菲律宾海域划界谈判“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必要行动。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海委会海巡署星期天(6月7日)通报,目前已侦获中国大陆“海巡06”、“海巡08”、“海巡09”及“东海救113”等四艘公务船,自厦门港出港航往至台湾西南海域,沿着台湾限制水域线外航行。
台湾海巡署说,目前已调派淡水舰、吉安舰、高雄舰、长滨舰及花莲舰等五艘舰艇超前部署,并前推100吨级巡防艇至24海里线上协助监控,大陆公务船全程未进入台湾限制水域内。
台湾海巡署称,中国大陆在台湾东部海域不享有任何主权权利,所谓“海上交通专项执法行动”违反国际法规定,台湾军方已运用联合情监侦手段全程掌握中国大陆船舶动态。
台湾海巡署批评中国大陆企图营造其拥有“管辖权”的假象,企图片面改变台海现状。台湾方面严正谴责,也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与作为,坚定捍卫主权,确保海域安全。
日本与菲律宾5月28日启动“专属经济区(EEZ)及大陆礁层海洋边界谈判”,范围和台湾东部海域重叠,引起中国大陆强烈抗议。
您查看的内容可能不完整,部分内容和推荐被拦截!请对本站关闭广告拦截和阅读模式,或使用自带浏览器后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