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新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纳入管理范围。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星期五(6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除了将新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纳入管理范围之外,此次修订也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办理治安案件的程序规定,为公安机关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为完善的法律保障。
另据《法制日报》和红星新闻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早前分组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审议中,多位委员建议对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予以进一步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也在星期一(23日)介绍,本次修订按照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作了进一步完善,其中包括适当调整不执行拘留的规定,有针对性地加大惩处力度。
黄海华说,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实践中,有的未成年人故意利用未成年人身份,多次违反治安管理屡教不改,或者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反应强烈。为此,本次修改规定,对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14-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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