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将在本周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三审,将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陪酒等纳入处罚范畴。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从星期二(6月24日)至星期五(27日)在北京举行。

据红星新闻报道,会议召开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在记者会上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23年8月和2024年6月,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

黄海华说,根据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主要修改,其中包括将组织、胁迫未成年人在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场所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活动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

三次审议稿也进一步明确本法和反恐怖主义法的适用,对日常工作中发现不履行治安防范责任的行为适用本法,妨害反恐工作的行为适用反恐怖主义法。

在治理学生欺凌方面,本次修改规定,实施学生欺凌,有殴打、侮辱、恐吓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同时规定学校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的,责令改正并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予以处分,发挥好公安机关、学校在协同治理学生欺凌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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