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确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认定标准,更加精准、规范地整治违规吃喝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星期天(6月22日)发布《中央明确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认定标准》的报告。

根据报告,违规吃喝是指违反规定接受、提供宴请,其中包括违规提供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公款宴请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以及违反规定组织、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等行为。

违规吃喝案件主要有四类:一是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二是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三是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四是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根据违规吃喝问题的构成要素,认定违规吃喝的关键点在于弄清参与吃喝的人员关系、吃喝的地点性质和吃喝的钱款来源,也就是和谁吃、在哪儿吃、谁付钱。

其中,在“和谁吃”的问题上,如果是和家里人、亲朋好友的正常聚餐,没有任何问题。不过,根据《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无论吃饭花费的是否为公款,只要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党员干部一概不能接受。下属、下级单位、企业、管理和服务对象,带有这些词条属性的人,不管是什么原因,不管在哪儿吃,只要是对方宴请,吃了就是违纪。

“在哪儿吃”是判定是否违规吃喝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只要是在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不管和谁吃、谁付钱,不管是否影响执行公务,一律违规。

“谁付钱”是认定违规吃喝问题最关键的因素,也是违规种类最多的因素。对违规的认定分两种情况:一是假公务真吃喝。就是假借公务活动之名,实际并不存在真实的公务活动,用公款来支付吃喝费用。二是真公务超界限。就是虽然确实是公务活动,接待“师出有名”,但是却超标准、超范围,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比如,本来是接待两个人,但是想吃的好一点,就作假接待四个人,用四个人的用餐标准来接待两个人。

中纪委提醒,有八种饭局去不得,包括:参加公款宴请;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到企业搞变相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用公款宴请私客;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另外,以下12种饭局需公职人员警惕: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接受基层单位吃请;接受异地接待;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参加违反规定的同学会、老乡会;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对于这12种情形是否构成违规,报告提供了具体判别方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5月印发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等,在此之后,一些地方加码限制公务员的餐饮要求,甚至禁止三人以上公务员聚餐。对此,新华社、人民网等官媒发文指出,整治违规吃喝不是一阵风,不能一刀切。禁止违规吃喝,不是吃喝都违规,各地整治时要严格区分违规吃喝与正当的餐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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